讓流浪狗也能居有定所

公園 20 成為流浪狗聚集場所

由於在公園 20 附近長期有人投擲大量的狗糧(塑膠袋裝的), 放置塑膠盒裝的飲水。有時還有吃剩的飯菜等。 造成樂學路上已成為流浪狗匯集場地。 早晨會在樂善國小生活圈的各街道上流竄覓食。 勢必對樂善國小學童造成隱患!

希望有關單位能處理:

  • 請居民協助/請市府安裝攝像機,找出投擲狗糧者。 對投擲狗糧人士能展開勸導, 避免破壞區域環境衛生。
  • 請相關單位能收留這批流浪狗,給予適當照顧並協助/推廣認養制度!

下圖是 2024/08/31 日拍攝的, 清晨最多時將近有十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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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7 重劃區的流浪狗問題

A7 重劃區內仍有許多流浪狗, 在區域建案開發中 需要餵流浪狗尋求居所。 目前在 樂學路上樂學一路及樂學三路之間路段, 文化一路變二工地前 及 文桃路與南林路交匯處 會有善心人士大量投放食物。

投放的食物包含飲水, 狗糧, 剩飯/菜 等等。 往往也帶來大量的蚊蠅。 造成區域環境極為惡劣。 也增加 A7 重劃區居民, 尤其是婦女, 幼兒遭受攻擊的隱患。 增加狂犬病, 及其他疫病傳播的風險。

林口大家庭 2024/08/12: 林口阿姨勸導善心人士不要餵養流浪狗及野鴿子的案例, 值得龜山學習。 林口公園的鼠患是 A7 重劃區需要提前預防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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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現行流浪狗管理作業辦法

桃園市發現流浪狗時,聯繫相關機構,以確保動物和人員的安全:

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 提供服務包含

  • 領養作業:如果你有領養意願,可以向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詢問相關程序,參與領養。
  • 社區宣導:鼓勵社區居民參與流浪動物的救助和絕育活動,減少流浪狗問題。

希望里長能多舉辦 相關 活動, 包含邀請專業人士來社區宣導及舉辦以領養代替買賣!

防止在 A7 重劃區餵食流浪狗

廢棄物清理法: 如果餵食行為導致食物殘渣或垃圾留在公共場所,這可能會被視為違反《廢棄物清理法》,根據該法第 27 條,亂丟垃圾或未妥善處理垃圾的人可能會被處以罰款。違反者可能面臨新台幣 1,200 元至 6,000 元的罰款 ​。

動物保護法: 台灣的《動物保護法》強調對動物的保護和善待,並沒有明確禁止餵食流浪動物的條款。然而,根據第 5 條,飼主或照顧者有義務保持環境衛生,避免滋生病媒,影響公共衛生 (自由時報電子報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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