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設計變更, 桃園市府申請作業辦法 釋疑!

問題一: 建立社區聯外消防通道, 申請作業辦法為何?

社區中庭大門 是社區對外的主要消防通道! 但當時缺少對外道路的斜坡設計及與公有道路的邊坡銜接規劃。 目前 社區居民想要做設計修改,113 年已經通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! (如下圖) 但經過管委會 詢問龜山區公所 得到的答覆是“依法規不得變更”?

讓居民相當不解? 為何打通與道路銜接, 有利於 消防車出入的議案, 桃園市政府反而會 反對? 不得變更的理由為何?請參考下面圖一所示。

請問“龜山區公所的不得變更的理由為何?”, 桃園市政府的申請作業辦法為何? 請提供詳細說明!以免居民花費一年時間無法執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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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二: 社區建立無障礙行人通道, 申請作業辦法為何?

社區人行道與車道 的高度有落差, 造成 行人 尤其是嬰兒車/輪椅 的通行障礙。社區居民想要採用斜坡設計達到 無障礙通道。 部分道路邊坡可能是市府公有!

這與問題一 類同。請問如何向桃園市政府申請? 請提供申辦作業辦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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